京东安联千万航空意外出行综合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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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安联千万航空意外出行综合险

京东安联千万航空意外出行综合险
1000万保额航空意外险,含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

航空意外身故及伤残       1000万,

航空意外医疗                     50万,

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       50万,

特定传染病密接者集中隔离津贴    5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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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京东安联千万航空意外出行综合险
1000万保额航空意外险,含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

航空意外身故及伤残       1000万,

航空意外医疗                     50万,

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       50万,

特定传染病密接者集中隔离津贴    500元/天,



【保险公司】
1. 公司介绍
本产品由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目前在以下区域设有分支机构:广东、深圳、上海、北京、四川。保险公司暂未实现全流程线上服务,对于保险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的问题,但保险公司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提供竭力保障,任何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00-2020。投保人本人已明确知悉并确认。
总公司 中国广州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34层10单元 +86 20 85132900
广东分公司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34楼10单元 +86 20 85132900
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14 层1408室 +86 21 2033 9669
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大族广场T3,16、17层 +86 10 56081357
四川分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珠江国际中心29楼2901-2907、2917单元 +86 28 62347850
深圳营销服务部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43层01-03AB单元 +86 755 88286033
2. 偿付能力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最近季度偿付能力及风险综合评级达到监管要求,详情请参见保险公司网站https://www.jdallianz.com/zh/public-info/public-info.html#power信息披露查询。
3. 保司电话
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有关保单的任何查询、投诉、咨询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的办理流程及保险赔款、退保金、保险金的支付方式,您可以通过“京东保险”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00-2020进行咨询。

【产品信息】
1. 产品备案信息
产品名称:京东安联千万航意出行综合保障
航班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9版)--(京东安联)(备-普通意外保险)【2020】(主) 008号;
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20版)--(京东安联)(备-普通意外保险)【2020】(附) 020号;
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仅限社保)--C00005032322020021124422;
附加特定传染病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每日津贴保险条款(2021版)--C00005032622021033031941;
附加个人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保险条款(2021通用版)--(京东安联)(备-疾病保险)【2021】(附) 110号;
附加个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保险条款(2020 版)--C00005032622020020122622。
2. 基本信息
(1) 投保年龄:本产品承保的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满30天-65周岁(含)。
(2) 保险期间:1年
(3)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
(4) 生效日期:投保日次日0时
(5) 限购份数:1份
(6) 职业类别:无
(7) 犹豫期:无
(8) 等待期:无
(9) 销售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投保规则】
1. 投保人类型
(1) 年龄:大于等于18岁
(2) 个人/单位:本产品投保人为个人。
(3) 国籍:不限制
(4) 证件类型: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护照/外国护照
(5) 税收居民:仅中国税收居民
2. 被保人类型
(1)  年龄:30天-65周岁
(2) 国籍:不限制
(3) 证件类型: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护照/外国护照/出生证明
(4) 税收居民:仅中国税收居民
(5) 被保人是投保人的:本人/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儿子/女儿
3. 受益人类型
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4. 投保方案
(1) 被保险人:本计划仅限在中国大陆有固定居住地(常住)的人士投保,以乘客身份乘坐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民航定期航班飞机或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火车、地铁、轻轨、轮船)的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活的自然人。
(2) 本保险责任民航客机部分仅限国内航班(不含港澳台),不含国际航班的国内段
(3) 本产品仅承保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发生的保险事故。
(4) 被保险人应满足日常居住地在中国大陆境内,即最近一年内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工作或居住满183天的要求。 
(5)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额不超过银保监会规定的限额。
(6) 特定传染病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每日津贴仅赔偿被保险人实际乘机国内航班且同航班有新冠确诊病例而导致的集中隔离责任,仅核酸检测或居家隔离不属于保险责任,其他情形或其他交通工具导致的传染病感染事故不在本产品的保障范围内。本保障特定传染病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其他非保单约定的传染病不在本产品的保障范围内。
(7)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津贴仅赔偿被保险人实际乘机国内航班且同航班有新冠确诊病例而导致的新冠确诊责任,其他情形或其他交通工具导致的传染病感染事故不在本产品的保障范围内,其中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最高给付限额5万元,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普通型最高给付限额1万元,不包含轻型或无症状感染者。
(8) 本产品保障的新型冠状病毒疾病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疾病( COVID-19)”
(9) 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确诊标准按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最新版本)执行。
(10) 本产品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11) 被保险人的以下情况,我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出现相关症状,或已确诊传染病或疑似罹患传染病,或因与确诊/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而被隔离或接受医学观察的。更多责任免除请参阅条款

【投保注意事项】
1. 累计保费大于20万人民币的处理方式
不涉及。
2. 是否支持批量导入
支持。
3. 核保方式
不涉及。
4. 缴费方式
首期:本产品通过线上支付保费。若支付失败,可在投保当日24点前重新支付。
续期:本产品交费方式为年交。
5. 生日单不涉及。



【重要告知】
1. 责任说明
(1) 温馨提示:
投保前,请投保人认真阅读产品页面展示内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单样本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千万航意出行综合保障-保险条款等重要内容。
(2) 就医医院: 
航空意外医疗就诊限定境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病房。注意: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所有医院除外。除外康复科、康复病床、健康中心、天然治疗所、康复院、联合医院、诊所、精神病院、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戒酒中心、医院的(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房)。本产品不承担在如下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及住院津贴: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2)河南省所有医院;3)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济宁市、山东省文登市、山东省栖霞市、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确诊医疗机构指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的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诊治定点医院。
(3) 赔付相关:
航空意外医疗仅承担被保险人因遭受航空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50元后,按90%的比例进行赔付;其他交通工具导致的意外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
(4) 增值服务: 

2. 除外责任
航班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9版)
(京东安联)(备-普通意外保险)【2020】(主) 008号
因下列任一情形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3)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5)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任何原因所导致的流产和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节育、不孕不育;
6)被保险人疾病、食物中毒、药物过敏、中暑、高原反应特定疾病(见释义)及其并发症、猝死(见释义);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9)战争(见释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0)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11)被保险人在酒精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2)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为准)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服药治疗或心理行为治疗期间);
13)保单生效前已存在的受伤及其并发症;
14)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15)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
16)航空或飞行活动,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或参与飞行活动的除外;
17)发生被保险人作为军人(含特种兵)、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
18)被保险人参与恐怖分子行为期间;
19)被保险人乘坐从事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
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20版)
(京东安联)(备-普通意外保险)【2020】(附) 020号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条款的“责任免除”同主保险合同一致。
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仅限社保)
C00005032322020021124422
主保险合同中所有责任免除条款(如适用)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有相抵触之处,则应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一)任何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或具备下列情形/行为的,保险人不承担补偿保险金责任:
1)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或辐射;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无论被保险人当时神志是否清醒,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自伤或自杀时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3)因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见义勇为行为除外)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7)被保险人罹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上述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病人已受该病毒感染);
8)先天性畸形;
9)保单生效前已存在的受伤及其并发症;
10)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
11)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或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屈光不正;
12)妊娠、流产、分娩、不孕不育及由此引起的伤害;
13)被保险人任何因整容、整形手术、内外科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
14)被保险人疾病、食物中毒、药物过敏、中暑;
15)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或心理治疗;
16)任何原因导致的推拿、按摩及针灸治疗;
17)根据交通事故或第三者责任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从第三者处获得补偿的,但第三者仍未补偿的费用;
1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罢工,武装叛乱或任何形式的恐怖分子行为;
19)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挂床住院指办理正式住院手续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24 小时在床、在院。具体表现包括在住院期间连续若干日无任何治疗,只发生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等情况。但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治疗的除外;
20)在医院的(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房)入住;
21)在特需病房、外宾病房、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 部或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入住;
22)在康复科、康复病床或接受康复治疗入住;或在健康中心或天然治疗所、疗养或康复院入住;
23)在联合医院、诊所、精神病院、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和戒酒中心入住;
24)被保险人住院体检;
25)被保险人住院期间一天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或一天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但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治疗的除外。
(二)被保险人在任一下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也不承担补偿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进行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
2)被保险人置身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缴费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或参与飞行活动者除外)期间。
附加个人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保险条款(2021通用版)
(京东安联)(备-疾病保险)【2021】(附) 110号
任何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或具备下列情形/行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或被确认为疑似病例;
3.非新型冠状病毒及其并发症导致的身故。
附加个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保险条款(2020版)
C00005032622020020122622
一、任何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感染病毒的,或具备下列情形/行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或被确认为疑似病例。
附加特定传染病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每日津贴保险条款(2021版)
C00005032622021033031941
主保险合同中所有责任免除条款(如适用)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有相抵触之处,则应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隔离的,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保险合同生效前或保险单约定的等待期内已出现相关症状(见释义9.5)或体征(见释义9.6),或已确诊传染病或疑似罹患传染病,或因与确诊/疑似病人接触而被隔离或医学观察的;
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已出现符合本附加合同载明的特定传染病相关密切接触事实,但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才被通知实施隔离的;
4)非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传染病;
5)被保险人隐瞒病情或故意未按当地政府防疫法规的规定接受治疗、隔离的;
6)被保险人前往或途经政府部门已公告的特定传染病中高风险等级的区域或者国家而被依法隔离的;
7)被保险人从政府部门已公告的特定传染病中高风险等级的区域或者国家前往其他区域或者国家而被依法隔离的;
8)被保险人因出入境而被依法隔离的;
9)被保险人居家隔离或者在其他非指定场所隔离的;
10)被保险人为响应或遵从所在地国家或地区政府当局的号召或要求而实施的主动隔离(见释义9.7);
11)既往未治愈传染病或投保前疑似传染病(见释义9.8);
12)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病、梅毒、疟疾;
13)未能取得医疗机构(见释义9.9)或防疫部门出具的集中隔离证明文件;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3. 被保人授权
基于提供保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本人同意授权:
(1)保险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合作机构在承保前或承保后以必要方式核实投保信息的真实性,可通过知悉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的机构以法律允许的方式调查获取与保险服务有关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投保、承保、理赔相关的健康情况、诊疗情况、既往病史等);
(2)保险公司向与保险公司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提供上述个人信息;
(3)保险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合作机构可对上述个人信息仅限保单及其服务相关用途范围内进行合理必要使用;
(4)为确保信息安全,保险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合作机构根据上述用途使用上述个人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法律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承担保密义务;
(5)保险公司通过短信、Email等联系方式提供保险服务及产品信息。
4. 如实告知
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5. 信息安全
保险公司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保险公司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在必要情形下第三方可能接触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得到授权的保险公司员工、以及不时执行与相关业务、营销活动和数据整理有关工作的其他公司或人员。所有此类人员及公司均需遵守相关保密协议,同时也需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个人信息随时得到保护。除上述用途外,保险公司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您同意的用途。除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法律顾问、外部审计机构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法庭裁决之外,保险公司不会将所收集的任何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6. 续保说明
本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请投保人投保前充分理解此产品保险人停售或调整产品的可能性。

【售后服务】
1. 保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
2. 回访
不涉及。
3. 生效前撤单
支持。
4. 退保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将全额退还保险费。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投保人谨慎选择投保,除法律法规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单生效后退保本公司仅退还保单未满期净保险费,退保将会造成投保人的损失。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10%),经过天数未满一天的按一天计
5. 保全规则
(1)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您可以通过“京东保险”微信公众号或www.jdallianz.com官网自助查询,对电子保单进行验证。
(2)保全变更、退保:请将变更信息及保全申请表发送邮件到kf@700du.cn邮箱进行申请
(3)理赔:出险后请致电京东安联财险客服热线400-800-2020或通过“京东保险”微信公众号或或拨打700度客服热线400-101-1136为您提供理赔协助。
保全材料
6. 发票申请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需纸质发票请联系客服,邮寄费用由投保人自行承担。本产品支持个人普票、企业抬头合开发票、个人抬头合开发票。
7. 其他
(1)保司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帐号: 7311010187100001399
开户银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楼
(2)本产品由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本产品承保、理赔、保全服务由京东安联提供。
(3)保险赔款、退保金、保险金将会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直接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
(4)为提供保险服务的需要,本人授权:贵司可通过知悉本人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信息等);贵司及与其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均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合理、必要的使用,用于保单及其服务相关用途。为确保信息安全,贵司及其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